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20人(事业编)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普陀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20人,具体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第二类:省属级重点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35所)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7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第三类: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宁波大学、浙江海洋大学等15所)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5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第四类:其他普通高校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本专业前30%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四类招聘对象均要求为2023、2024年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8日后出生)。凡涉及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和师范类专业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本科(不含专升本)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信息登记及打印
应聘者于2023年11月18日11:00之前(建议至少提前一天)扫描右侧二维码填写报名登记表(在线填报生成PDF文件后打印纸质稿,具体操作方法参考附件1)。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另外,为及时获取招聘有关的信息,请用钉钉搜索群号46415000736加入“普陀教师招聘ZSD”群。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11: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1.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⑴《报名登记表》(提前在线填报生成PDF文件并打印);
⑵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背面写姓名);
⑶《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⑷2024年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3年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⑸师范类专业证明(第一类招聘对象可不提供);
⑹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附件3,第二类至第四类招聘对象必须提供);
⑺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须与报名表一致,自愿提供);
⑻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或优秀毕业生证书(须与报名表一致,自愿提供);
⑼奖学金证书(须与报名表一致,自愿提供);
⑽专业竞赛获奖证书(须与报名表一致,自愿提供)。
同一类材料涉及多个荣誉(奖项)的,以最高等级填报,但至少为校级。报名登记表上填报的数据须与材料实际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需提供上述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
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2倍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时,则根据实际需求,报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调整,并于现场告知。
(四)入围考试人员名单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谈,面谈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中小学科学、幼儿教育为1:3)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生须于当天12:10前在指定教室等候面谈。考生未能按时参加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时间3分钟,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面谈结束后公布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生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教室确认是否入围考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的名额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一般于11月18日下午进行,若因考生较多面谈时间过长,考试时间可能顺延到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上午,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成绩满分为100分。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考试时间10分钟。
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普陀区教育局安排的教学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普陀区教育系统工作至少6年。
(六)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511768/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docx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8日
文章来源: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原文链接:http://www.putuo.gov.cn/art/2023/11/8/art_1511768_58978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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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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