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35人公告
【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招引“510计划”攻坚行动助力“百万人才聚温州”的方案>的通知》精神,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规定,瓯海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全国引进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浙江教师招聘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温州市瓯海区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35人公告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符合《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全国引进2021届优秀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招聘名额
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0名,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 15名(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身份,管理方式、福利待遇与事业编制相同),合计35名,详见附件1。
三、浙师大专场招聘程序及方式
1. 发布招聘会信息。浙师大专场招聘于2020年11月7日(周六)举行,相关信息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及有关高校网站事先公布。
2.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初步人选
(1) 报名、资格初审、面谈。11月7日(周六)上午9:00—12:30(其中学前教育上午9:00—14:00)接受报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面谈。报考者现场携带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本科综合成绩证明、专科综合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各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本部)东门内网球场
(2) 确定初步人选。11月7日15:00-17:00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初步人选。
3. 资格复审。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岗位1:3(岗位计划数在2名及以上的可按1:2)的比例审核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相关对象。
4. 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数。
5. 组织考核(满分100分)。
(1) 普通学科岗位
考核采取试课模式,采用百分制。试课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考核成绩均取评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两位,下同)。
考核前准备45分钟,考核时间中小学15分钟、学前教育10分钟。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2) 职高专业课岗位
考核满分100分,分试课、撰写教学设计和面试三个环节。
试课满分100分,按60%计入考核总成绩;撰写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20%计入考核总成绩,其课题与试课课题一致,考生根据该课题的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反思等;面试满分100分,按20%计入考核总成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考核总成绩=试课成绩×60%+教学设计成绩×20%+面试成绩×20%。
考核前准备90分钟(含撰写教学设计),考核时间15分钟,其中试课12分钟,面试3分钟,试课后即进行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3) 如出现岗位计划数末位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答辩形式,时间5分钟。
四、赴其他高校继续引进
浙师大专场招聘会结束后,将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继续开展赴其他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相关程序将参照浙师大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岗位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六、优秀考生调剂
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在本次招聘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经瓯海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可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商区人社局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正式聘用前需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无问题,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不再递补。
考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对象在试用期内(职高专业课教师在聘用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告知事项
1.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net。
2.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1)、外校学生进校现场报名。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附件3),进校时需查验身份证、浙江省健康码、测量体温、查验并收取纸质进校申请表,如有异常情况,则不允许进校。活动期间,建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从学校东门进。(2)、外校学生进校考试。进校时需查验准考证、浙江省健康码、测量体温,如有异常情况,则不允许进校。考生统一从东南门进校,进考场应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88598287 0577-8852264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巡查中心0577-88534443
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附件1.瓯海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赴浙师大等高校招聘会岗位计划数.xls
2. 附件2.瓯海区面向全国引进2021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3.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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